【本報訊】御海‧南灣「生死」未明,已「扑鎚」買家卻仍要如期付足臨時訂金,否則違約。有澳門物業代理表示,若然作最壞打算,土地被收回,相信買家能取回訂金,因華置規模大,不可能「走數」。澳門議員指出,如能證明先付款後退回做法將造成損失,買家可循民事訴訟向發展商甚至政府追討額外賠償。
本報佯裝御海‧南灣買家,昨致電中原(澳門)查詢,職員未明確回覆御海‧南灣能否完成交易,僅不停說安撫說話,着買家毋須擔心,已付的臨時訂金不會血本無歸,「如果真係有問題,做最壞打算,法院裁決真係要收返(五幅地皮),發展商都會畀番晒訂金你哋」。他又指華置規模大,業務伸延多個地區,不可能「因少少訂金而走佬」。
行政疑失當
不過他補充,已付訂金暫不能退回,未付訂金但已簽臨時合約,也要如期付足一成訂金,否則可能違約。以御海‧南灣每單位約2,000萬元計,即買家付出約200萬元後還要承擔收樓無期風險。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出,如一經確認土地乃透過非法手段取得,政府理應取消批給並收回土地,「小業主買咗樓,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發展商追討」。如果買家有證據證明預支款項後造成損失,也可追討。
此外,區錦新更指小業主有理由同時控告澳門政府。他說歐文龍被捕多年,運輸工務司劉仕堯去年竟再加批涉案土地的建築面積,「令小業主誤信幅地冇問題,係澳門政府行政失當。」他又質疑劉仕堯負責土地領域,竟一再以「唔知」作為加批借口,從無向廉署或檢察院查問,區直指其詐儍扮懵,「我唔評論佢動機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