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翡翠拉麵小籠包」的翡翠餐飲集團,自太古城分店結束後,將持有該分店的公司清盤。公司一名前女股東指稱,曾與集團達成口頭協議,即集團每開一間分店,她便可入股16%,但集團違約拒讓她入股,她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索償。
集團與原告梁懿慧,曾是翡翠拉麵小籠包(太古)有限公司股東,集團於09年獲法庭頒令將上述公司清盤。原告稱與集團主席首被告葉耀東,及次被告CrystalJadeCulinaryConceptsHoldingPteLimited於04年有口頭協議,即她領取年薪100萬元,及由她管理營運當時三舖及新店,至06年為止,被告後來卻拒讓她入股。
案件編號:HCA8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