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開過期藥接警告信

醫生開過期藥接警告信

【本報訊】在深水埗開設診所的西醫黃兆倫被指於2010年3月9日,向一名病人方家平處方可醫治胃病藥物Clacinplus500。病人其後發現有關藥物早於08年11月到期,未有服用藥物,並不滿黃兆倫不負責任,向醫務委員會作出投訴。
醫委會昨召開聆訊,指黃兆倫肯承認犯錯,在調查及聆訊期間非常合作,黃也在知悉處方過期藥物後,迅速作出補救措施,包括加強診所助理在藥物管理方面的訓練,以及加強電腦化自動監察藥物有否過期等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醫委會決定,只向黃兆倫發出警告信,但不會在醫生名冊內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