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黑手插記者眼 堅稱無錯

警黑手插記者眼 堅稱無錯

【本報訊】網絡電台「青台」記者張大衞,在2010年元旦大遊行遭警方插眼阻採訪,過程被傳媒清晰拍下。投訴警察課經兩年「調查」後,聲稱涉案警員當時與同袍要互扯衣袖以保持平衡,死撐插眼警「並無過錯」,監警會接受警方「解釋」。張大衞與人權組織對投訴結果感譁然,批評警察砌詞如「黑影論」般荒謬。
「好失望!就算行街唔覺意踩到人,都要道歉啦!」遭「黑手」插眼的張大衞不服投訴結果。監警會上周五向他發出的信件引述警方解釋指,「當時環境擠擁及混亂」,被投訴的警員與同袍多次需互相扯着對方的衣袖以保持平衡,「並未留意到自己的左手曾觸及你(投訴人)眼部位置」。
信中指出,被投訴的警員「並沒故意毆打或碰撞你(投訴人)以達到妨礙採訪的目的」,認為張的投訴「可能是出於誤會」。監警會同意覆核結果。張大衞稱最初投訴時,投訴警察課指事件「無法追查」,他向警方提供更多片段,警方才再覆核個案。他擔心日後有同類事件,警察皆可以「場面混亂」為由掩飾濫權。民間人權陣線成員沈偉男認為,警方「黑手插眼」事件的解釋,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出的「黑影論」般荒謬。監警會回覆指,如投訴人能向投訴警察課提供新的資料或證據,投訴警察課或會重新調查,而該調查報告亦會交監警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