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在內地遭藝人陳浩民及馬德鐘無禮對待、返港開記招訴苦的女藝人陳嘉桓,其師傅兼經理人冼國林隨後即遭人買兇追斬尋仇,幸而刀手聞悉冼懂武功後「縮沙」,令冼逃過一劫。兩名涉案男子昨承認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本周五判刑。 記者:陳美珊
首被告凌置業(38歲,送貨員)及次被告黃志華(41歲,無業)承認串謀有意圖傷人罪,凌同時承認管有仿製火器罪。辯方求情時指,凌被捕後即向警方和盤托出事件及供出黃的身份。
雖然凌初時向警方說,是去年11月初接到黃的指示襲擊冼,但他後來向警方透露,是11月30日被捕前約10日接到斬人指示。而陳嘉桓被無禮對待一事,則發生在11月19日深夜。
另串謀疑兇「大強」在逃
辯方稱,黃要求凌在一、兩天內行動,凌原先想用假氣槍嚇冼,但後來認為方法不可行,亦沒信心能成功襲擊冼,最終改變初衷,決定縮沙,惟有逃避黃的來電,至被捕當天他仍沒付諸行動。
案情指警方於去年11月30日突擊搜查凌位於大埔太和邨新和樓的寓所,撿獲三支假氣槍,並在凌的銀包內找到冼的照片,以及寫上冼觀塘辦公室地址的紙張。凌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半年前認識黃,黃知他缺錢,提議他斬冼「一、兩下」,可獲三萬元報酬,黃並給了他一張冼與他人的合照,着他斬「後生啲嗰個」。
凌指他當時不知道冼的名字及身份,但見冼與一著名功夫師傅之子合照,相信冼亦武功高強,故向友人借來三支假氣槍。凌向警方供出黃的聯絡方法,黃翌日被捕。
黃說,於11月24日接到友人「大強」指示要斬冼,完事可獲五萬元報酬,他將任務外判予凌。
警方案件主管指同被控串謀的「大強」仍在潛逃,身份不詳,警方不知事件幕後主腦身份及行兇動機,他亦拒絕透露冼是否有向警方提及曾與人結怨,以及警方有否為冼提供保護。
記者曾致電聯絡冼,但截稿前未有回覆。報章揭發陳嘉桓去年11月19日深夜在橫店與馬德鐘及陳浩民消夜期間,疑遭兩人「抽水」,不久便發生冼疑遭人尋仇事件。
案件編號:DCCC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