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嫌以權謀私、逃稅及包庇下屬虧空公款罪成,僅判社會服務令,公眾嘩然。律政司申請覆核判刑之際,原來已開始在圖書館做義工的黃也提出了上訴。
現年71歲的黃健靈上月19日被判240小時社服令,當時法庭以他年事已高,對社會貢獻大,不判監禁。但黃本月11日已申請上訴,比律政司覆核早了4日。
在圖書館做義工
黃健靈好友、資深大律師李定國對本報表示,會繼續代表黃上訴。李說,黃已開始履行社服令,在圖書館做義工,負責將圖書分類,上訴聆訊可望明年初展開。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表示,黃涉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賬目罪,違反誠信,判刑明顯過輕。
消息指,「告得以權謀私一定唔係細case,違反誠信好少唔判監,佢嘅求情理由冇乜特別」,律政司將依賴同涉以權謀私的岑國社及冼錦華案例,一旦覆核得直,黃可改判入獄。
隱瞞下屬虧公款
控方指,「外科教父」黃健靈95年獲馬會撥款近千萬元成立醫療中心,提供外科醫學訓練,98年起又獲醫管局每年撥款150萬元作營運之用,但他02至07年挪用公款支付司機73萬元薪酬,又於05至06年將16次海外公幹收據複製,為私人公司申報開支,令稅局少收12萬元利得稅。
07年,黃為免執法人員揭發醫療中心賬目混亂,隱瞞女下屬陳秀紅虧空公款300萬元,讓她辭職,令她可取得全額公積金填數,再續聘她為臨時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