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緝私局前副局長李X東,被揭在任時與在福田金中環678會所任職的女子高X玉交往一年,更被對方多次索財。法院近日一審宣判,她敲詐勒索罪名成立,共敲詐李33.3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判監禁五年。她更自爆除了李外,還與多名公職人員有染。多名知情者透露,該會所的服務人員頗有姿色,長期有公職人員光顧,她藉此與他們交往。
據悉,高X玉在法庭上直言曾與多名公職人員交往,但尚無法證實是否屬實。她因敲詐勒索被捕後,先後兩次向海關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李X東曾經包養過她,隨後又連續三次遞交書面申請,「要求撤回舉報」。
有記者獲得相關通話錄音,顯示她舉報後提出要20萬才撤回,李的朋友朱偉X答應,該筆款項後被認為是敲詐所得。
廣東《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