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區議會選舉爆出京士柏選區種票醜聞,15名懷疑虛報地址的選民,昨再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其中一名財務顧問承認一項作出不正確陳述罪。裁判官斥責他行為不負責任,幸沒有在選舉中投票,否則即時入獄,現判他入獄兩個月但緩刑一年。
27歲被告李浩賢承認於去年7月16日,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訛稱居住旺角豉油街富達大廈一單位。廉署證實共有9人報住上址,被告本身住在粉嶺,他解釋,以為在表格上簽署不用負責任。
另外,控方撤銷起訴其中三名被告,餘下11人將分別於7月受審或預審。
案件編號:KCCC2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