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36歲水貨客疑盼與分居妻重修舊好,涉嫌以她的裸照恐嚇要求復合。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再訊。
姓陳被告報稱任職水貨客,被控一項恐嚇罪,指他於今年4月29日至5月11日期間,於大埔中心某單位內恐嚇女子X。據悉,被告因想與分居妻復合,才以裸照恐嚇對方。控方指,警方於被告的iPod及手機內,撿獲一堆女事主的裸照。被告現已與太太分開居住,目前獨居於上水天台屋。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一千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6月29日,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FLCC10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