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說拿得起,就要放得下。很少人發覺,放得下,也隨時拿得起。
某人為某人某事糾結了很久,某某人看不過眼,再次唸起拿得起放得低的咒語,某人終於「服」法了。
可惜某人也只不過是個人,腦袋裏某部細胞不能說放下就自動給切掉了,不想回憶,不惜忘記。但忘記不等失憶,於是在不經意的情況下,並非故意跟自己過不去的心理狀態下,又再次放不下。
如果偶然為過氣的事情氣一氣是個心病,某人又犯病了。某某人又再唸咒,像檢查病人盤問犯人般質問:你不是已經放下?
某人卻糾結得十分冷靜,好像滿有智慧地,反開導某某人:
「是的,拿得起放得下,當初拿起的是個寶貝,放下的是個包袱。事過情遷,我現在不小心拎起的,已變成個行李箱,裏面載有旅途上的紀念品。一時手癢,翻開來欣賞一下,思甜難免也憶苦,不失為一樂也。
拎不起的當然放不下也要放下。我現在卻自信放得下之後也能拿得起,這不能不算是大有長進了。放下某人某事,卻沒有打算將之滅絕,那些感覺就放在一個不起眼的暗角,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某人某事再也不會影響我的生活心情,卻不曾在我生命完全抹掉。我沒有執着地把發生過歸零,這也是另一種執迷吧。
我不想為了放下而變成枯木死灰,死灰不小心復燃,就安然欣賞一下那電光幻影般的火花吧,反正我有的是撲火的水。」
說到這了,某某人無言相勸,反倒羨慕起某人能夠於破執後,為某人迷而不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