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根據《議事規則》第92條,將拉布辯論終止並進行表決。有份拉布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傍晚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曾鈺成濫權,沒有根據第92條參考外國的做法,未有進行動議便終止會議是違反《基本法》,希望法庭作出裁決及發出禁制令。
法官林文瀚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下午3時,待立法會秘書處、律政司派代表出席,才進行聆訊。
應先提出動議才決定
代表長毛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大律師潘熙,昨於傍晚6時趕到高等法院進行緊急申請。《議事規則》第92條訂明,對於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主席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去處理。而參照英國及美國的立法機關,議員應先就議題提出動議,表決獲大多數議員同意下,才進行有關決定。但曾鈺成昨早聽到議員黃宜弘的意見後,便突然自行提出終止辯論的決定。
李柱銘陳詞時指,曾鈺成的做法濫權,又指有議員質疑《議事規則》沒有規範拉布,但其實《議事規則》已訂明議員發言次數,發言時不可以重複及提及無關的內容,加上拉布並非新事物,曾鈺成無需要引用第92條終止辯論。
長毛在庭外指,《議事規則》內已有足夠條文,管制無聊、重複和離題的辯論,主席可停止議員發言,或把議員驅逐出議事廳。若法庭指曾鈺成違反《議事規則》及《基本法》第72條,他們便會要求法庭下禁制令,要求立法會終止表決。
湯家驊睇淡受理機會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睇淡」法庭受理長毛司法覆核的機會。他解釋,在三權分立原則下,法庭一般不會干預立法機關的程序爭拗問題,以免影響立法機關的獨立性,故即使法庭介入,對立法會也非好事,一旦受理會開了壞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