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公開支持「同性婚姻」雖然是充滿計算的政治表態,但也算是有點破格,有點「勇」,若是克林頓或小布殊,這樣的事一定不會發生。
同性婚姻(Same-sexmarriage)不算是新的爭議,十多年前已開始登上議事日程,近幾年多個州分的法院、議會已陸續開始處理有關問題,當中有七、八個州已立法或透過案例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儘管地區及個人層面早已大講特講,但在美國全國層面而言「同性婚姻」還是個禁忌,共和黨人固然避之如蛇蠍,不是強力反對就是閉嘴不談。強調包容開放的民主黨人稍為好一點,不會公開反對,但也不敢高調支持,以免成為教會人士、保守派、茶黨的攻擊目標影響選情。
事實上美國雖然是個多元開放社會可保守的力量,教會的力量仍然相當強大,特別在內陸及南方州分,他們更足以左右大局,判定候選人生死。兩黨候選人為免成為教會、保守派人士的攻擊目標,大部份選擇對墮胎、同性戀、同性婚姻等問題避而不談,或至少換上模稜兩可的言論,以避開攻擊。
奧巴馬身為總統,又是角逐連任的民主黨候選人,本已樹大招風,這一回他居然主動投入戰團,力撐「同性婚姻」,無疑把自己推到台前受靶,成為各方批評、嘲笑、惡搞的對象。「新聞周刊」就乘機抽他的水,把奧巴馬弄上封面,稱他為「首位同志總統」(TheFirstGayPresident),共和黨及教會人士也肯定會拿這個問題作攻擊他的重型武器。
奧巴馬為甚麼要冒這樣的險而不是和稀泥就算呢?首先在他們的計算中,共和黨及保守派根本不會投票支持他。即使奧巴馬扮「鵪鶉」或反過來狠批同性婚姻,這些票依然會落在羅姆尼身上,不會對他有任何幫助。更重要的是奧巴馬打「求變牌」上台,但四年來表現穩紮穩打,沒有展現甚麼新氣象及魄力,反而有被現實弄得氹氹轉的感覺。當年力挺他上台的選民、民間團體,進步分子對他未免有點失望。為了重新點燃支持者的熱情,為了顯示他敢於求變的態度,奧巴馬不能不做一些破格的舉動,不能不冒一點風險。算來算去,力撐「同性婚姻」不會太開罪中層選民,又能討好民主黨的基本支持者,實在是本少利大的一個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