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出頭】有「周身債」菲傭辭職後,僱主不斷接到財務公司的追數信及電話恐嚇滋擾,慘遭折磨逾月才停止,膽戰心驚!有僱主團體批評法例對僱主保障不足,建議外傭借貸可視為行為不當的解僱理由。
黃小姐憶述慘況猶有餘悸,她去年初於傳恩僱傭中心聘請一名菲傭,至今年初菲傭稱家鄉兒子患病無錢醫,欲離職回鄉,遭黃反駁:「辭埋職仲邊有錢醫?」菲傭答不上。數周後菲傭堅持離職,並坦言向數間財務公司借貸,應承黃會還清債務才回鄉。
粗口電話及短訊恐嚇
惟菲傭剛走,黃即陸續收到至少6間財務公司的信件,追收菲傭逾三萬元欠款,部份信件印有一個鮮紅色「欠債還錢」印章,令人不寒而慄。
黃續說,最離譜是接獲追數電話及短訊,對方竟以粗口狂鬧及恐嚇如不交出菲傭,將殺其全家及強姦其16歲女兒等。黃不滿即使傳真菲傭辭職信亦無法叫停追數,僱傭中心稱幫不上忙;警方指為「無頭公案」難以追查。直至黃小姐苦等約三星期接獲入境處的合約終止確認信,並轉寄各財務公司才能停止被追數,但已教黃一家飽受煎熬。
傳恩僱傭中心回覆,無法知悉外傭有否借貸,且外傭離職後失蹤。
警方表示,若財務公司以惡意行為追債如毀壞門鎖,或屬刑事罪,惟外傭以僱主住址作借貸並無違法,因屬外傭居港住址。若僱主在冇法律責任代別人還款下被追討,應與對方解釋並須報警求助。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表示,曾向勞工處反映外傭以僱主住址借貸問題,獲覆僱傭合約寫了僱主住址,故不涉私隱。陳憤言:「我哋只係想立例,可以用外傭欠債視作行為不當嘅理據即炒,而唔使賠代通知金,至少有阻嚇作用;唔係孤寒,只係唔想『財仔』上門嚇親小朋友,希望官員可以將心比己,諗吓僱主嘅苦況!」她提醒僱主,不必因此害怕或辭退外傭,由外傭自行與財務公司解決便可。
檔案編號:0330049
四招對付外傭借貸
1.着外傭自行處理追數電話,並應付上門追數者
2.不要辭退外傭,因不值得賠償代通知金
3.及早取得外傭家鄉確實住址,盡可能多取一個,令外傭顧慮怕影響家人
4.發現外傭留有他人名字的借貸單據,或已借貸,應密切留意
資料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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