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龔如心遺囑案,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展開初級偵訊。控方獲准修訂控罪的案發日期,聆訊押後至本周四再開庭,讓控辯雙方就裁判官是否有權處理終止聆訊的申請預備書面陳詞。
私生女亮相支持
51歲被告陳振聰,昨由私生女倫培珍、妻子譚妙清及弟弟陳振國陪同到庭支持。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在開庭不久,解除《裁判官條例》對傳媒報道交付審判程序的限制,直至另行下令。
陳振聰現面對一項偽造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前者的案發日期經修訂後,改為06年10月15日至07年4月8日;後者則改為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
擔任檢控官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Perry指出,原定有26名證人需於為期30日的初級偵訊中出庭,但人數已大幅減至3人,包括兩名政府化驗師及警方案件主管。控方將採納3人的書面供詞或誓章為主要證供,初級偵訊可望提前於下周結束。
對於辯方將申請終止聆訊,裁判官表示已收到多份參考案例,涉及司法權、濫用司法程序及摒除證供等範疇,但他現時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權處理申請。
另外,龔如心的臨時遺產管理人昨獲高院批准,將陳振聰名下部份物業,包括半山寶雲道楠樺居釘契。日後物業如變賣或進行按揭貸款,管理人可獲優先還款。
案件編號:ESCC2233/11,HCAL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