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樓案工程商否認違例

塌樓案工程商否認違例

【本報訊】兩年前的馬頭圍道塌樓慘劇,死因庭去年裁定四名死者死於意外,負責清拆僭建物的工程公司東主被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指東主施工時製造震盪,亦沒有使用工字鐵穩固唐樓支柱及受力牆,令大廈安全指數降低至不能接受的水平而倒塌。
被告朱偉榮(75歲、圖)是偉榮建造裝飾公司東主,控罪指他在前年1月29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45J號進行一幅磚外牆及違例建築物拆卸工程時,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毀危險。
被告昨否認控罪,在庭外強調他進行清拆工程時沒有犯錯。
控方將傳召22名證人,包括屋宇署測量師及唐樓住客。至於專家證人方面,在死因研訊時批評屋宇署的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博士,並不在證人名單內。
案件編號:KCS19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