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現正進行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政府計劃委任法定獨立審裁機構,負責評定物品類別,又或者直接廢除評定類別,此後淫審處只會負責司法裁定,行政、司法徹底分家。
倡加強淫褻品罰則
政府亦建議加強罰則,發佈淫褻或不雅物品最高刑罰要加倍。
目前淫審處同時負責日常評定物品是否屬淫褻或不雅類別,及進行司法裁定物品是否違法,司法機構認為制度「十分不理想」,指會損害司法獨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昨在立法會表示,現階段政府對「另立審裁機構」或「廢除評定類別」兩個方案持開放態度,並無傾向性。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提出質疑,指淫審處最大問題是審裁委員的組成,認為道德標準隨時代轉變,應由多元化成員確立,而非任期上限長達九年的同一班成員評定。
政府又建議加強罰則,發佈淫褻物品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加重至罰款200萬元,刑期不變;發佈不雅物品最高刑罰,首次定罪者由罰款40萬元加碼至80萬元,再度定罪則由80萬元加倍至160萬元,刑期也由一年增至兩年。
謝曼怡又補充,政府暫無意就互聯網發佈淫褻或不雅內容立法管制,但會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