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目前本港長者申領生果金,規定一年內不可離港超過56日。一宗對此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今日將於高等法院作出裁決,協助入稟的民協促請政府盡快撤銷限制,讓五萬名為節省生活費而長期居於內地的本港長者受惠。
73歲退休工人林和倫長期在內地生活,被社署撤銷生果金,兩年前回港重新申請再被拒,他認為要連續居港一年的限制違反《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提出司法覆核。
民協促調高至3000元
協助他的民協主席廖成利認為,無論政府今次是贏是輸,都應該盡早為全面撤銷限制作準備,又促請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上任後將生果金由現時千多元,調高至3,000元,預計政府每年增加66億元開支,相信坐擁過萬億儲備的特區政府,可以應付。至於申請綜緩的離港限制,早前已被法庭裁定違憲,社署亦已撤銷有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