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書店眼花繚亂,一本新書,叫做在父母離去前必須做的33件事。我看漏了那個「在」字,以為是父母離去前替孩子做的33件事,心裏嘀咕,做足廿四孝,肯定被育兒專家譏諷為港爸港媽。而我的確聽過有長者說,離去前假如未能替孩子置業,給他首期,也要退一步,買定龕位。我以為是兩老自己買定,減輕兒女負擔。誰料這些超級港媽港爸打算買定一家四口的龕位。「大陸有錢人多了,跨港炒賣,天曉得幾年後龕位漲價到什麼水平!」
在父母離去前,嗯,離去也太含蓄了,讓人誤會是離異。不如正大光明,講清楚父母在世時,子女該怎麼抓緊時間,跟他們好好相處。我早就問過媽媽,身後的安排。我知道她很怕水,年輕時走近河邊與碼頭,都害頭暈。但她揀了海葬,貪其清脆利落,不添麻煩。「也有別的選擇,媽媽,你多考慮一下。」我說。媽媽因為拉了爸爸「落水」,四年前爸爸過身就是海葬的。「我應承過他,一齊下海,不能食言嘛。」這樣,我能為媽媽做的,不是跟其他人那樣趁母親節墟湧去茶樓,當然也不會前衞到去睇龕花。我想我會看看海,香港海岸平和恬靜,雖然政府明益地產霸權,填海不絕,慶幸海島依然亮麗,適合人生終站自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