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戲子 明益中介警枉花認人費

外判戲子 明益中介
警枉花認人費

【《蘋果》直擊】
警務處去年花逾600萬元認人費,《蘋果》踢爆警方枉費公帑,長期「明益」戲子公司。戲子公司每次向警方提供一名案件認人臨時演員,4小時可獲逾200元,但戲子僅賺90元,時薪低於最低工資28元。勞工處指戲子並非根據僱傭合約受聘,不受法定最低工資保障。議員狠批警隊監察不力,難辭其咎。 記者︰韓耀庭

為進行辨認疑犯手續,警方要安排臨時演員「戲子」充當疑犯。警方目前共聘用八間提供戲子的中介公司,合約期去年4月開始為期兩年,今個財政年度開支約為640萬元,與上個財政年度相若,但較2010/11年度多130萬元。
合約最低價的「好收成人力管理公司」最近刊登招聘廣告,記者放蛇應徵。自稱阿良的負責人(俗稱蛇頭)表示,「(一日)做一單(認人)90蚊,有第二單就加多70蚊」。他稱4月底在旺角警署有工開,約記者當日中午12時30分集合。記者準時現身,現場已有50多名戲子集合,阿良收集戲子身份證。至1時45分進入警署,50多名戲子分配成四組,分別參與四宗案件的認人手續,記者被安排到最早的第一組。

一班戲子呆等一個多小時,才被安排入警署。 何柏佳攝

有戲子公司在討論區公開招聘戲子。 互聯網

戲子收工後,「蛇頭」(右)以現金出糧。

「OT每個鐘補10蚊」

完成認人後,記者離開警署時剛過4時,「蛇頭」到地鐵站派回身份證,並出糧90元。若以集合時間開始計算,平均時薪僅25.7元。同日被編與記者不同組的戲子,離開警署時過了6時,他向記者說,「過咗4點有OT,每個鐘補10蚊」,他共收110元。
記者數日後再次放蛇,上午9時前集合到警務處灣仔總部開工,12時許離開,獲90元工資,雖然平均時薪達30元,但記者在戲子室聽到警員與蛇頭結算鐘數,警方「齊頭」計4個小時予中介公司。
記者致電另一間獲批合約的惠達查詢,接電話的葉小姐稱,戲子每次最少要工作4小時,時薪50元;4小時後則每半小時25元。翻查警方批出合約,惠達應付工資是首兩小時可獲200元,其後每半小時為100元,可見惠達食水甚深。

中介抽佣逾300萬

其實,警方批出的合約價錢各有不同,以好收成為例,每名中國籍男戲子首小時工資為16元,其後每半小時32元。以一單認人手續平均需時4小時計算,中介公司收取208元,但只出糧90元,抽佣超過一半。警方年花600多萬元請戲子,粗略計算,中介公司食水逾300萬元,十分和味。
勞工處發言人稱,戲子跟自僱人士一樣與協約的另一方沒有實質僱傭關係,不屬法定最低工資保障範圍。警方發言人指,透過公開招標形式批出合約,符合勞工法例要求。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指,戲子工作無自主性,「工作全部都係受公司安排,遲到都唔得,根本係假自僱」。他斥中介公司剝削,警隊和政府難辭其咎,促政府在外判合約中訂明,中介公司必須支付戲子不少於最低工資,否則不應批出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