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新移民女生上學途中,遇上陌生裝修男工求助,不虞有詐下隨男工回家,結果被困屋內淫辱四小時。男工不但逼女生口交,更企圖強姦她。賤男自首後大爆早於數日前跟蹤女生歸家,案發前在她住所樓下守候,伺機犯案。法官直斥被告令事主留下一段恐怖經歷,判他入獄六年。
記者:陳佩明
被告韋志游,30歲,昨於高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及一項企圖強姦罪。他於06年試過為了箍煲,竟在親友面前用哥羅芳企圖迷暈前女友,因此被判監四年八個月。他與前妻育有一對現年分別13歲及10歲的子女,本案發生時他獨居油麻地一單位,與事主的住所僅一街之隔。
訛稱兒子遭禁錮要求陪伴
去年9月16日,被告在街上留意到事主,覺得合眼緣,即鎖定她為侵犯目標,於是尾隨她回家以查出她的住處,決定幾日後行動。9月20日早上,被告趁事主上學時上前兜搭,要求事主幫他搬東西,又聲稱兒子遭人禁錮,叫事主陪伴他片刻。性格內向的事主來港僅一年多,出於好心下答應,隨他回家。
入屋後,被告即露出狼相,下令事主除衫幫他口交,又威嚇事主,聲稱屋內裝有閉路電視,門外更有兩名大漢把守。
事主大驚下哭泣,不情願地幫被告口交。但被告並未滿足,跟着將事主推落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企圖將她強姦。被告用陽具狂擦事主的下體八至十次,事主痛極下推開他,他再逼事主口交,警告若事主報警會累及家人。被告足足禁錮了事主四小時,最後才讓她離開。
官斥害事主留下恐怖經歷
被告跟着陪事主回家,事主入屋後即將被侵犯一事通知母親,然後報警。同日傍晚,被告到油麻地警署自首。被告初時向警方訛稱,朋友給了他六萬元要他禁錮事主,後來才改口承認想強姦她,但因事主下體太乾才不成功。
辯方大律師昨代表被告向事主道歉,指被告強姦失敗是因中途懸崖勒馬,但法官包鍾情薇即表明不接納這個解釋,被告明明透露因事主下體太乾才事敗。辯方補充被告犯案後跟子女用餐,感到非常後悔決定投案。法官形容案情差劣,被告處心積累侵犯事主,以狡言及威嚇手段給事主留下恐怖經歷。
案件編號:HCCC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