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下周日(13日)舉行抗議「警權無限大」遊行,警方原先拒絕開放中聯辦外花槽和馬路,昨日上訴聆訊完成。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裁定,容許民陣在花槽兩旁的車道集會。民陣形容今次小勝一仗,成功突破警方限制,擴闊集會範圍至六米闊的車道。下一步,民陣將會力爭花槽使用權。
記者:白琳 歐陽子瑩
民陣早前申請於中聯辦正門外的花槽及對出干諾道西行車線集會,警方只容許他們佔用正門前1.8米闊的通道,又反建議分批在中聯辦旁邊的均益大廈門外行人路、西區警署門外及中聯辦後門行人路集會。
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鄭耀武在聆訊堅稱,花槽須預留給「快速應變部隊」,萬一示威者受傷,可即時搶救;若果封閉兩條行車線,將會堵塞西隧緊急出入口。民陣代表大律師李柱銘反駁,由於花槽有鐵馬圍繞,應變部隊攀過鐵馬會產生危險,必須經角落的鐵馬出口離開花槽。若果警方放棄花槽,改為駐守示威者外圍,同樣能夠快速救援。李又批評警方未能提供同一時段的車輛流量,斥「你梗係想示威行遠啲,過去九龍仲好」。
目標迫使政府拆花槽
上訴委員會在聆訊期間表明,由於花槽有斜坡,傾向同意警方保留作行動區,並建議民陣在花槽兩旁、中聯辦的車輛出入通道集會。民陣遂按建議臨時更改上訴內容,但警方反對,指中聯辦周日仍然辦工,必須預留西面通道讓車輛進出。委員會最後一致裁定,民陣可使用花槽兩旁車道,但須於西面的雙線車路預留一條行車線。兩旁集會面積合共闊6.4米。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陳倩瑩對裁決結果感滿意。事件反映警方「為咗保護中聯辦官員面子,無所不用其極阻撓大型集會。」民陣預計原先申請集會位置能容納200至300人,新位置面積略小。
陳倩瑩形容,奪回花槽兩旁車路的使用權是示威者的突破,今次立下先例,警察以後不能拒絕同類申請。以往警方多次指車輛在集會人士身邊經過會造成危險,但委員會卻允許集會旁邊預留位置讓車輛出入,間接揭穿警察的安全考慮只是藉口,「判決證明咗香港人係有公民權」。
民陣計劃把花槽兩旁車路列為集會及遊行的恆常位置,並爭取擴展至花槽,最終目標是迫使政府拆除花槽,重奪自由示威空間。民陣召集人黎恩灝表示,今次民陣小勝一仗,加上警隊鷹派一哥曾偉雄拒絕收回黑影論,他預計將會催谷更多市民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