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聯會昨召開記者會,批評現時政府的標準合約條款未能保障基層員工,以政府外判保安公司為例,保安公司在承辦的合約即將屆滿時,會通知保安員稍後需調往其他較遠地區工作,有時甚至要跨區,如不願調區便要自行辭職,無法獲得遣散費。工聯會要求政府在合約中加入條款,規定僱主要員工調離原區工作,必須作遣散安排。現時標準合約中,僱主可將颱風或暴雨時員工上班津貼訂為零,員工橫風橫雨上班無津貼之餘隨時要倒貼的士車費,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建議政府取消僱主在這方面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