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反對人大釋法及重視人權見稱的終審庭常任法官包致金,今年10月年屆65歲退休年齡,政府早前公佈他退休後轉任非常任法官,但空缺卻由同樣已是65歲的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鄧楨(人稱鄧國楨)接任,引起公眾關注,為何包不獲延任,卻要晉升較他年長數月的鄧官。
資深司法任命建議小組委員會會議昨討論司法人員委員會推薦任命鄧楨法官為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法官為終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以及范理申勳爵為終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主席吳靄儀提出,公眾關注何不讓較鄧年輕的包延任,而要作調升安排。
強調分開考慮
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指出,法官是不會獲自動延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而考慮各級司法人員是否延任時,會考慮司法機構運作上有沒有特別需要,如法官人員的延續性,以及不阻礙合適人選獲委任。她表示終院首席法官認為,包的情況在運作上無特殊連貫需要,而且高等法院亦有適合人選出任空缺。
她強調,延任安排和推薦晉升是分開考慮的,而鄧楨被考慮晉升前,即屆65歲前,作為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的任期已獲延任三年,至2015年1月,故他與其他高等法院法官同樣獲考慮推薦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