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警上訴案爆大律師涉嫌非禮,主角大律師鄭紀天昨現身高院解畫,否認曾在的士非禮客戶的胞姊,更聲稱事發當晚才在卡拉OK認識對方。鄭強調會對有關的誹謗言論保留追究的權利。案件押後裁決。
記者:陳佩明
代表上訴人李淑妍的大律師黃達華,昨就非禮的指控盤問鄭紀天,但被高院暫委法官彭寶琴阻止,認為有關指控跟鄭是否失職無關。
鄭紀天則供稱,他在去年接手替女警李淑妍被控襲擊及刑事恐嚇同居女友一案辯護,至去年5月13日晚到尖沙嘴一間卡拉OK飲酒唱歌時,李的胞姊突然出現,「我奇怪點解會有個女人出現」。鄭經在場的彭姓律師行師爺介紹,才知她是李淑妍胞姊。鄭當時沒有跟她談及李的案情,「當時只係社交場合,唔係開會,專業上唔適合向佢攞指示」。
多次問女警「有冇補充」
鄭聲稱,出於社交禮儀,他後來跟李姊一同搭的士離開,先送她回家。鄭憶述她在車廂內睡覺,直至將到達大埔時,她自動蘇醒,隨後落車。李姊早前在法庭上供稱,鄭在的士內捉她的手觸摸陽具。
雖然法官阻止代表李上訴的大律師就非禮的指控盤問,但鄭主動表白:「我從來冇非禮上訴人個姐姐」,認為指控嚴重損害其聲譽,「希望法庭作公正裁決,還我清白」。
對於被指打官司時失職,鄭承認於原審時曾帶出女警另涉其他刑事罪行的證供,不過他聲稱曾多次詢問女警「有冇補充」。但上訴一方質疑,鄭的角色應是牧羊人,他卻未有引領作為羊的女警面對審訊,令女警未獲公平審訊。
鄭承認靠李手寫的四頁書面指示來辦案,會面時他只是按文照讀,然後問她:「有冇補充?」鄭到監房探望被還柙的李時,亦沒有寫下會議紀錄。鄭多番強調在開審前後,不只一次問李「有冇補充」以索取指示。上訴一方指李並非大律師,不知要補充甚麼,鄭反駁:「佢係一個女警,唔係一個普通人,應有一定常識知邊啲事項係重要需要補充。」控方表明,若李上訴得直,要求案件發還重審。25歲的李在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毆打及恐嚇女友罪成,判囚28日。
案件編號:HCMA4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