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地勤09年任職保險經紀時,取去新相識男客戶信用卡,三個月內狂碌簽賬近二萬元往吃喝玩樂。她昨求情說案發時懷孕,未婚夫知她涉案,又誤以為她跟男客戶有不尋常關係而拋棄她,現淪為單親媽媽。
23歲被告冼樂雯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5項欺詐罪,她聲稱與姓吳的男客戶僅為朋友,曾幫吳交保費及向財務公司借二萬元,但對方不還錢,她才犯案,暫委裁判官許淑儀質疑她講大話:「普通朋友,識咗兩個月,就幫佢借財務公司錢?」裁判官決定先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將她還柙至本月16日判刑,並需於當日前賠償涉案款項。
求情稱失婚困擾
09年10月,吳透過Facebook認識被告,一個月後向被告購買三份保單。被告聲稱要取吳的信用卡處理交易,但她竟用吳的信用卡來簽賬唱K及買化妝品等。吳曾發現賬戶有異並取回信用卡,被告亦承諾還錢。至前年2月吳欲取消保單,被告重施故技取得信用卡,再利用該卡往食飯和購物。吳終在前年6月報警,被告於去年5月在街上被警員截查拘捕。律師求情指婚期最後取消了,令被告在過去兩年情緒困擾。
案件編號:KTCC65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