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大棠荔枝山莊被審計署揭發霸佔官地長達18年,地政總署昨自爆有職員違反指引,未有即時將個案轉交土地管制組跟進及執法,致令政府官地長期被佔用。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執法不力、罰則過時沒有阻嚇力,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承諾會盡快檢討現行條例及罰則,而荔枝山莊個案已轉介律政司研究是否提出檢控。
林鄭:盡快檢討條例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討論審計署有關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報告,民主黨甘乃威指近年霸官地情況愈趨嚴重,地政總署每年平均接獲8,000至9,000宗霸官地的投訴,部份個案更霸官地逾十年,但檢控數字極低,明顯執法不力。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外界不能單靠檢控數字衡量政府的工作成效,當發現有官地被佔用時,會先要求佔用人自行糾正,若發現有冥頑不靈的情況,才進行檢控。但她承認佔用政府土地的條例多年來未有重新檢視是不適合,會盡快檢討。地政總署署長譚贛蘭指,新界鄉郊土地有其歷史因素,政府與私人土地的界線不清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嘅情況經常出現,處理佔用官地時較多爭拗」。
至於大棠荔枝山莊佔用官地的事件,譚贛蘭承認,93年收到荔枝山莊霸官地投訴,曾進行清拆行動,佔用人也曾多次申請短期租約保留違規構築物,至06年短期租約申請被拒後,署方未有再跟進。
她解釋,短期租約和土地管制組為兩組人員,按程序一旦短期租約被拒,有關個案要重新輸入電腦系統,交由土地管制組繼續跟進,但該次事件有職員違反指引,未有即時處理,直至2011年佔用人再申請短期租約才發現問題。她強調今次只是個別事件,署方已吸取教訓,會優化人手及資料處理程序,確保同類情況不會再發生。
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曾「開金口」力撐經營荔枝山莊的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指政府侵佔私人土地,將土地劃為郊野公園用地又沒有賠償。漁護署署長黃志光昨反駁指,當年將荔枝山莊部份面積納入大欖郊野公園範圍內,曾諮詢七個鄉委會,包括十八鄉及大棠村,從未收到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