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但仍未撤回!被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被不少網民解讀為「23條分拆上市」,修例一過,政府可繞過版權持有人,主動提出檢控。有關討論近日在網上升溫,是否通過,要看民意如何反彈!對此例有恐懼的,唔只網民,仲有業內人士。樂壇長毛周博賢、文化爛仔梁栢堅更首次合作寫新歌,鬧爆佢!
記者:何兆彬
攝影:陳陶鈞、潘志恆
二次創作犯刑事?
周博賢素有樂壇長毛之稱,他一直以擅寫社會題材聞名,「平日已經好累,這陣子仲幾乎要個個星期上街!」語調平淡,行動卻堅決。新動作係與梁栢堅合作,寫新歌,鬧爆「網絡23條」。他說:「年初就答應『鍵盤戰線』,沒人催一直沒寫。一直想找Artist唱,想煲大佢,但我一直未找,因為被拒絕的成數都幾大!」周博賢一直反對網絡23條,他說:「要多謝鍵盤戰線,他們意識到其中的危機!」他原是港大法律系畢業生,雖然沒有執業做律師,但06年前一直在唱片公司任職版權相關職位,哪知他說:「其實,我跟鍵盤戰線等單位一起討論這個條例,又見過泛民代表,在討論的過程之中,我發現原來人人的理解都不同。新修例的大部份內容對版權持有人的保障是多了的,但其中一小部份,是很有殺傷力的,會對網民的二次創作或分享活動有影響。政府推銷這條例時,是否有責任把它解釋清楚?」他嘆氣:「這條例通過一讀,但連議員都唔明!」周引湯家驊解釋,原來未修例前,二次創作已經侵權,「這在2006年已經刑事化了,分享惡搞圖才是新增的。」以現時法例,你二次創作改圖改歌,已犯了刑事法!
不是賣唱片年代
06年前,周博賢一直在唱片公司負責音樂版權相關事宜,未修例前,唱片行內人怎看當今版權條例?「不少人覺得,有民事保障已很足夠。如果被侵權了,唱片公司可以代出律師信,追討賠償。」網絡上,隨處可見上載了謝安琪的音樂,周博賢該是受害者,但他說:「我不知道該說是大家的默契,還是潛台詞,我們這些小型音樂製作公司已說了十幾年:這已不是賣歌賣唱片的年代了,我們的利潤,可能已變成了歌手的演出、代言等等,預了出碟是宣傳,我們用另一些途徑再賺錢。」他笑着補充:「嚴格來說,這是侵權行為,但反而可能有輕微經濟利益,哈哈哈!」到底網上的版權被侵,是利是弊,是否應由版權持有人判斷,為何修訂下政府可越庖代俎?「因為政府沒有民意授權,又沒有一個民意機構去監察,難怪大家不信。」周十分火爆,甚至在臉書上不點名罵湯家驊:「『有辱無榮』又點?你傾番嚟個「超乎輕微經濟損失」修訂係廢嘅嘛!係有等於無嘅保障啫嘛!」他說自己的確對泛民有不滿,「作為泛民,不應該停留在小修小補,是否可再做鮮明一點、清晰一點的行動?」
梁栢堅:我會照玩
梁栢堅:「如今二讀押後,沒那麼急。但這歌最初想VoiceOut出來,引起大家關注。這歌我昨晚收到,由於太急,心目中已先定了題材,想過叫《次文化革命》或叫《刪帖街》(訪問後決定用後者)。因為借用《喜帖街》來改成《刪帖街》,修例一過大家要刪帖。其實很多人不理解,所以想用歌引起大家注意。如果明白,就會知道政府借版權法,來扼殺創作自由。原來去到4月都沒有人理這件事,大家覺得不影響到自己生活,但例如我會在微博改歌詞,原來已經犯法,而一旦過了,我都會照玩,按政府以往做法,會拉一些沒勢力沒背景的人,歷史上特務組織都這樣做。」
網民齊反修例
朱祖兒:政府立心不良
廣告界向來政治冷感,但創作總監朱祖兒一談網絡23條即爆粗:「政府都白×癡嘅,完全係建制派班擦鞋狗支持先會想做呢樣嘢,多餘!我唔贊成抄襲,但二次創作,點樣令原創者帶來損失?例如AndyWarhol,他改的相有些是他自己影的,有些是別人影,有些是新聞圖片,他令原創者帶來多少損失?網上的二次創作,其實是為大家舒緩怨氣!你可知道,賣假LV的其實好難捉,因為捉了要控告,是需要LV公開在國際上帶來幾多損失!政府做這個根本是立心不良。其實全世界都有做這麼創作,如果一個社會連這樣都容納唔到,怨氣只會更大,更易暴動!」
鍵盤戰線
「我剛看完梁慕嫻的新書《我與香港地下黨》。」鍵盤戰線兩名成員都對記者說,「或者港人在深圳都各有一個檔案了。最怕是條例過了,起初都沒有人被拉,但廿三條立法後,七一上街,最後200人留守,抓回去原來200人都是通緝犯,就好像麗港城的黑影男一樣,他是因為之前犯了交通條例『被通緝』的。」
抗爭方法:「我們一定會公民抗命,圖一定會改,小克也講了,惡搞一定會繼續。但我們也想有其他方法,例如徵詢法律意見,看是否能搞網上教室教人改圖,所有圖都是教材,這會否豁免呢?我們正透過一些大學組織,希望找到大學校長支持,如果肯代表學術界出來反對,那條例相信不會通過;最後一步,我們會在外國建立server,到時要改圖的就先把圖放上server,再由外國朋友上載。也正在查詢基本法,看看這修例是否牴觸基本法內『發表及創作自由』,如果可能,再由一名死士去搞司法覆核。」
網民「飯隨例派」
抗爭方法:「影響一定有,話唔驚就講大話,但又未至於會唔敢改。我主張條例通過之後呢幾年,先更加要keep住,甚至瘋狂咁改;既然佢包裝到牌頭唔係政治決定,就要趁佢郁『第一個』之前,先要製造大量例子,一來令到多到佢唔敢郁,二來希望到時有機會打得甩。如果我估計冇錯,政府開頭會搵啲死有餘辜嘅商業性侵權者祭旗先,過兩年等港蛙習慣啲,跟住先堅抽郁手。」
網民「黃未未」
「靈感到,法例都阻唔到。圖照改、link照貼,print出嚟通街貼,又如何?政府不義、當然要抗命,最期待有全民罷交稅行動。」
網民「郭家」
抗爭方法:「若條例過了,或者我會用番畫漫畫形式。咁咪有收窄到我發表自由?係的確有,其實我以前畫漫畫,畫又得,改圖又得。」
畢加索惡搞馬奈
現代藝術惡搞之父,無疑是達達主義教主杜象(MarcelDuchamp),1919年,他把簽了名的尿兜拿到博物館展出,把現代藝術弄得翻天覆地,也引爆了概念藝術;同年,他又將達文西名作《蒙羅麗莎》加上鬚子,改成《L.H.O.O.Q.》。其實以新版權條例而言,畢加索也可能觸犯法例,畢加索把馬奈(EdouardManet)的作品《草地上的戀人》重新以立體主義形式繪畫出27幅畫、140幅素描,其中的作品會在本月舉行的《畢加索──巴黎國立畢加索藝術館珍品展》展出。如果畢加索,記者也想問他:「有本事就自己創作,點解要搞人張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