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異性戀者!」 - 高慧然

「我是異性戀者!」 - 高慧然

看到黃耀明站在舞台上公開宣佈自己的性取向,老實說我感到深深的悲哀。一個人的性取向,原本就應該是他天生的個人的權力,輪不到外人評論、置喙,更毋須外人理解、包容、接納。可是,時至今日,2012年的香港,強調文化差異和所謂包容的香港,一個人的性取向仍然是值得爭議的話題,黃耀明勇敢出櫃,其意義不僅僅是針對同性戀者的,而是針對各類型、各領域的小眾者的:即使不被社會主流所認同,小眾人仍然有尊嚴地存在着。
我們從來不必鼓足勇氣宣佈「我是異性戀者!」「我是處女!」「我是基督徒!」「我是素食者!」……那麼,為甚麼我們要公開宣佈自己是同性戀者呢?
甚麼時候,宣佈「我是同性戀者!」不再是勇氣的象徵;甚麼時候,宣佈「我是同性戀者!」就像宣佈「我愛飲咖啡」那樣,不足以成為話題;甚麼時候,任何個人,包括公眾人物的性取向就像對食物的喜好那樣,不再與道德、品格、品味、心理健康掛鉤;甚麼時候,一個人的性取向不再成為值得關注的話題,我喜歡同性還是異性,又或者我是個雙性戀人,單數日喜歡同性、雙數日喜歡異性,只要不侵犯他人利益,便不須向大眾交代,不必被不相干的人追問,那麼,我們的社會才是真正的成熟了、明智了、包容了、文明了、進步了。
今天,勇敢出櫃的黃耀明,是勇於吃螃蟹的人,以一己之微力,推動着社會的進步,值得所有人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