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燃氣(384)收購戰陷於膠着,新奧能源(2688)夥中石化(386)(下稱新中財團)昨以商務部需時審批為由,第二度將收購最終截止日期延至7月6日,同時將寄發股東通函日期押後至最遲5月31日。
中燃:令人極度困擾
對於新中財團再度押後收購日期,中燃聯席董事總經理兼總裁梁永昌指,「財團再次不必要地延期,對中燃股東、員工及合作夥伴帶來不確定性,實在令人極度困擾」。
新中財團表示,第二度押後是「尊重監管機構就收購進行的相關程式」,「我們依然對這一交易抱有積極信念,並繼續邀請對方就收購項目進行直接會晤,這才是有益於各利益相關方及員工的做法」。
新中財團又稱,商務部於3月2日正式受理其提交的反壟斷審查申請後,4月1日表示會進行第二階段審查,一般需時90天內,故預計5月15日仍在審查中,遂將收購截止日期延遲至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