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突然建議為行會成員增設政治助理,有政府中人認為,有關想法並非單純為「自己人」爭取更多政治職位,實際上是借此改變行會成員角色,令他們有足夠政治力量插手政策制訂工作,甚至成為司局長之上的「超級局長」。不過,有官場中人質疑有關轉變或違反《基本法》。
圖變「超級局長」 或違《基本法》
有官場中人指,《基本法》第54條寫明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而第56條也提到,特首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訂附屬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因此行會作為特首諮詢架構的角色,已在《基本法》內清楚列明,職能上難以和司局長相提並論,找不到要為行會成員增聘政治助理的理由。
另一名官員認為,鄭耀棠此舉其實是要為行會插手制訂政策工作鋪路,「因為要做政策制訂工作、抗衡公務員團隊,就要有自己團隊;第一步就要先有一班政治助理幫手」。但他質疑若行會參與政策制訂、甚至成為司局長之上的「超級局長」,會否不符合《基本法》中行會只是特首諮詢架構的規定。
2002年起任行會成員的鄭耀棠,昨以未必看懂文件為由而要求增聘政助,也為官場中人詬病,有官員更直指:「如果做咗十幾年行會仲唔識睇,不如唔好做!」並指行會成員酬金高達6萬元,有需要時可聘請助理協助。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