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僅16宗 最高罰2.5萬元

檢控僅16宗 最高罰2.5萬元

【本報訊】勞工處因應最低工資推行增聘大量人手負責執法,但過去一年,僱主因短付最低工資而被成功檢控的個案僅得16宗,平均一個月1.3宗。最高只是罰款2.5萬元,遠低於法例最高刑罰入獄3年及罰款35萬元。工會指,法例推行初期政府執法會比較寬鬆,但現時「容忍期」已過,要求處方「執正嚟做」,加強檢控違例的僱主。

應釐清飯鐘計薪問題

勞工處過去一年巡查了3.3萬個工作場所,發現101宗懷疑違規個案,最後16宗成功檢控,涉及安老服務及保安等行業。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表示,不少僱主早在條例實施前已做定手腳,將員工休息日及飯鐘由有薪改為無薪,以及削減工時,工資成本增幅並不如想像般大,因此違規個案不多並不出奇。
張麗霞說,現時最低工資條例最大的缺陷是未有釐清員工休息日及飯鐘應否計薪的問題,員工容易受到老闆的剝削,要求政府盡快檢討。

工聯會呼籲加強檢控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則表示,雖然法例已推行一年,但仍有基層市民不懂計算最低工資,難以追究責任,加上法例推行初期,政府一般執法會比較寬鬆,多數會透過勸喻解決問題,故檢控數字偏低。他認條例已實施一段時間,勞工處是時候加強檢控,「要忍都忍咗成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