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無牌駕駛 審期與賽期相撞精英泳手征戰歐洲夢碎

偷車無牌駕駛 審期與賽期相撞
精英泳手征戰歐洲夢碎

【本報訊】曾代表香港出戰國際游泳賽事的港隊成員林學倫,辭掉工作,積極練水準備6月出戰為港爭光。但沒駕駛執照的他去年底涉嫌偷走女友私家車揸大膽車,原在本月初受審,但一直失蹤直至日前才被捕。裁判官昨嚴詞斥責林毫無紀律,質問他「你呢啲係咪受補貼精英運動員嘅所為?」更揶揄他不如退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開審,林亦要交出旅遊證件,令參賽夢碎。
記者:黃幗慧

現年20歲的林學倫是本港游泳代表隊成員,每月獲港隊及體育學院精英培訓運動員的資助共四千多元。林於09年在馬來西亞公開游泳錦標賽的男子400米混合泳中,獲得亞軍。
他被指在去年12月10日,在九龍塘牡丹路牡丹閣停車場偷走一架私家車,然後在荔枝角道168號萬盛閣外駕駛。林在今年1月提堂,承認無牌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但否認偷車,案件原定4月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但林沒有應訊,直至本周三晚被捕還柙。

本港游泳代表隊成員林學倫,去年底涉嫌偷走女友私家車和無牌駕駛。

忘記出庭 官斥應退隊

裁判官陳錦昌直言,對於林作為一個無案底的年輕人首次被刑事檢控,竟然忘記出庭,實在難以置信,決定將林的1,000元保釋金充公。陳官大表不滿,質問林:「作為運動員,最重要係乜?」站在犯人欄的林回答:「紀律」。裁判官再說:「咁你應該退隊。呢啲補貼(運動員資助)原本可以畀其他運動員。你無牌駕駛,無燕梳,呢啲係咪受補貼精英運動員嘅所為?你退隊囉。」
林一面尷尬回答:「係,我會改變自己諗法。」其律師解釋,林因準備賽事好緊張,又以為當值律師會提醒他出庭,一時疏忽才沒有應訊。
裁判官繼續苦口婆心教訓:「你見到媽媽喺度,有冇慚愧?你噚晚還柙,感覺好嗎?你父母比你難受十倍」。由於林年輕,裁判官再給他機會,讓他自簽2,000元及其母以10,000元作人事擔保。雖然林計劃6月到西班牙及羅馬參賽,但顧及公眾利益,裁判官仍定於6月19日審訊,其間林要交出旅遊證件。
至於偷車一事,林的律師稱,林的女友將車匙放低給林,授權他駕車。但裁判官質疑,女友無理由逼林駕車,若法庭接受林的辯釋,或變相令作為控方證人的女友被檢控。
案件編號:KTCC3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