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指律師:Baby違反內地公安條例

有法指
律師:Baby違反內地公安條例

Baby揚言炸飛機,其實已可構成罪行。記者昨日致電黃國桐律師了解,他認為Baby已觸犯了第161條法例: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記者提到Baby身處北京發佈訊息,香港會否受理?黃國桐說:「佢喺網上發佈,所以喺邊唔係重點。」他強調就算大家明知Baby亂噏,但照樣構成罪行,他說:「若然你有惡意、有動機去做,就係有預謀,咁仲衰多瓣。」假若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5年。
黃國桐指Baby此舉同樣違反內地公安條例,不過他認為內地公安受理的可能性不高:「佢有少少喪喪哋,大家信佢嘅程度唔係咁大,所以唔會去到公安條例、國際恐怖嗰啲。」
其實本港著名武指林迪安,其妻96年與他感情生變,並帶同兩名兒子前往德國,林迪安情急下虛報航班有炸彈意圖阻止妻兒離港,最後被警方拘捕,被控浪費警力,判監十個星期。
採訪: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