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特區政府每年豪花逾兩千萬支援的「鳳凰計劃」,今季出台,到底計劃能否令香港足運起飛仍要時間證明;而球員退役後出路的核心問題,在計劃內只有這樣的描述:創立職業足球員會,以照顧現任及前任球員的福利及培訓。
球員生涯短暫,無傷無病,能踢到15年已經很好,可是球市不景,球員收入有限,一線港腳所賺亦不多;就算沒有甚麼不良嗜好,退役後也不可能像外國球星般輕鬆度日。這樣的環境,除非沒有選擇,否則獲家人支持以足球員作職業,只有極少數。
職業足球員從來是沒有保障的行業,香港更甚;就算到了代表隊層次,得到只限榮譽,但榮譽從來不能當飯吃,就算退役後想教波維生,對不起,按足總規定,球員只可從青少年足球領袖高一級的D級教練開始上堂及考試,想考到B或A牌,最少要兩、三年。
欠實質建議令人心灰
早前一位前港隊主力被迫提早離開球圈,多年積蓄早已用於結婚及買樓;突然失業、生活拮据,無奈只有靠太太孭起家庭重擔,自己則「碌卡」過活。當然,球員有責任為退役出路作打算,但政府及足總是否應為球員提供協助呢?
不少前球員期望「鳳凰計劃」有些實質建議,幫助後輩解決退役出路問題,最終只有這樣一句:「照顧現任及前任球員的福利及培訓」,灰心難免。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