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抽筋致分心 收費亭撞鐵騎士女司機奪命判監八月

兒子抽筋致分心 收費亭撞鐵騎士
女司機奪命判監八月

【本報訊】女文員去年暑假一家三口往泰國度假,返港後駕車探望奶奶欲分享旅行喜悅,但因兒子在車程中抽筋拍打她,令她分心撞向正於隧道收費亭付款的外籍鐵騎士,繼而將他輾斃。她因一時疏忽奪去他人的生命,亦因此換來八個月監禁。記者:陳美珊

被告為41歲的周少芳,昨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使用欠妥車輛、車窗裝配深色玻璃及沒展示有效車牌,除判監八個月外,停牌兩年兼罰款6,000元。

被告周少芳(左)事發後患上抑鬱症,曾有自殺念頭,從此不再駕駛。資料圖片

警方指死者SimonJamesRansom事發當日身上穿有全副防撞裝備的保護衣物。

被告駕駛的七人車車牌以兒子名字命名,在大老山隧道收費亭肇禍。

丈夫聞判哭起來

有十多名親友,包括被告丈夫到庭旁聽,他們聞判後忍不住哭起來。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丈夫及9歲兒子案發前剛從泰國返港,被告遂趁星期日駕車由大埔寓所前往將軍澳,與奶奶及其他家人飲茶分享旅行喜悅。
但車輛駛至大老山隧道收費亭時,被告突遭兒子拍打,聲稱抽筋及叫痛,被告因將專注力轉至兒子身上,一時分心撞倒死者,被告因極驚慌,想停車亦做不到煞車動作,故車輛輾過死者。被告事後感到內疚及自責,終日以淚洗面,體重急降,患上抑鬱症,更曾有自殺念頭。事件令被告難以忘懷,從此不再駕駛。
法官指「有啲父母個仔嗌一聲都好似個天跌落嚟,大家為人父母都明白」,但認為作為合理謹慎的駕駛者,若被告選擇不理會兒子,意外或能避免。法官告誡駕駛者不應心存僥倖,以為不會發生交通意外而罔顧安全,被告本擁有大好家庭,但因不夠專注及疏忽而入獄,值得借鏡。
案情指去年7月3日,被告駕駛以兒子「謙謙」為名的車牌「HEEMHEEM」的七人車,駛至大老山隧道收費亭,前方駕駛電單車的38歲英籍商人SimonJamesRansom停下付費期間,被告以時速35公里駛前撞倒死者,之後更沒停車輾過死者,車輛在距離收費亭13米位置始停下。被告其後向警方稱,只留意到死者前方的私家車,至最後一刻才發現死者的電單車在她前面。車輛經化驗後,證實車內的DVD機裝置違規、擋風玻璃顏色太深阻礙景觀、車牌字母間距不合規格。
案件編號:DCCC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