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下月才滿14歲的剛果少女,去年狀告在本港任足球員的姨丈強姦,案件在高等法院以罪名不成立作結。審訊期間被安排入住兒童之家的女事主,在案件完結後即變成「逾期居留」,昨日開始面臨隨時遭港府遣返,由於女童父母雙亡,姨丈就是她的「養父」,遣送回國,即將她送回給養父,她徬徨無助,哀求港府暫緩遣返,讓身在歐美的親友將她接走。
記者:馮樂琳、黃學潤
眼裏只有恐懼和絕望的Vic(化名)下月將滿14歲,來自剛果的她6歲時父母去世,由姨丈夫婦收養。兩年前姨丈受聘來港效力一支球隊,Vic在姨丈擔保下,隨他們來港生活。離開動盪的家鄉展開新生活,起初日子過得不錯,直至他們夫婦關係轉差,姨丈態度亦開始轉變,更試過對她動粗。
阿姨返回剛果的一天,成為Vic噩夢的開始。她聲稱遭姨丈性侵犯,自此終日躲在房間,晚上總不能安睡,又不敢直視姨丈。無助的她曾致電阿姨訴苦,但反而令她的處境變得更差,因為有人知道她告密。
活在惶恐中的Vic想過離家出走,卻不知何去何從,掙扎一個月後,阿姨鼓勵她報警,但案件最後被指不成立,姨丈獲無罪釋放。她被安排入住兒童之家至今,與身在剛果的阿姨已失去聯絡。
歐洲加國親友擬接走
案件完結後,姨丈不再為Vic擔保續期留港,港府遂要求她在限期前離港,令她不知所措。Vic有移居加拿大和歐洲的親友,近日得悉她的遭遇,希望申請與她同住,免她重返危險四伏的家鄉。Vic坦言,重返剛果就是再回到姨丈家,從此無法離開「地獄」。她形容,一張遣返令,令她惶惶不可終日。
昨日甫到限期,Vic即到入境處申請延期留港,入境處酌情暫緩兩周。協助她的教會傳道人沈鵬表示,目前正為Vic申請法律援助和諮詢法律意見,希望Vic獲其他親友接管前可暫留香港。
香港人權監察組織總幹事羅沃啟指出,《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免受傷害和驚恐,雖然案件未能成功檢控,但政府可用行政方法作保護,包括由社署提出取回原來的監護權等。
入境處回覆表示會跟社署緊密聯繫,就申請人日後的生活及照顧之最好安排作配合。社署則回覆稱有社工一直跟進案件,並與女童之監護人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