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警會主席翟紹唐希望,監警會可全面監察警方處理公眾集會的程序,包括處理集會申請、商討遊行路線到執行時遇到甚麼問題及如何改善等。他又要求警方投訴警察課就調查作出事實裁斷,令「無法證實」的投訴指控分類減少,「以前好多口同鼻拗嘅情況都變咗『無法證實』,『無法證實』對投訴人同被投訴嘅警員都唔係好事」。記者:張婷婷
監警會前身「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警監會),09年《監警會條例》通過,賦其法定權力,並易名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翟紹唐08年出任主席,落實法定權力和職能,包括由被動審核警方處理投訴,擴至主動研究警方程序。
翟紹唐接受訪問時指出,四年來最大挑戰是爭取足夠人手,如今尚欠約十人,包括加設一個副秘書長,屆時兩名副秘書長一主審核個案,一主聯絡推廣。
望警方改善保安安排
翟紹唐談到「主動出擊」時指出,首次引用有關的第8(1C)條,是09年觀塘繞道人肉路障事件,其後發現「警察通則」沒明確指示前線警員如何處理有關情況。李克強訪港事件,監警會又主動約見麗港城居民「六四Tee男」了解,希望改善警方的保安安排程序。
另一個主動關注的問題是警方處理公眾集會程序。翟紹唐表示,兩、三年前留意到公眾集會常發生不愉快事件,如反高鐵和政改,都曾引起衝突。他希望全面監察警方處理公眾集會的程序,由處理集會申請、商討遊行路線等策劃階段開始,涉及的問題包括:監警會以甚麼身份參與、怎樣協助雙方溝通、集會時如何監察落實已商討的做法、執行時有甚麼問題及如何改善。
建議警告橫幅唔同色
監警會曾就公眾集會時警方使用的橫幅給意見,「好似用唔同顏色,啲字大隻啲,信息簡單啲,同清楚畀示威者知道底線喺邊。」他又建議警方用雙層鐵馬,令示威者減少了衝擊鐵馬。
翟紹唐認為,監警會成法定機構後,跟警方投訴警察課的溝通有改變,審核效率得以提升。他的目標是八成簡單投訴半年完成調查和覆核,「以前大家工作關係比較僵,大家冇偈傾。」「習慣咗乜嘢都inwriting寫memo信來信往,唔會打個電話講,唔會用email。」結果積壓超過兩年的個案很多,甚至四、五年未解決。他認為,投訴遲遲未定案,會令市民對制度失去信心。
翟紹唐強調「公道」,要求投訴警察課在報告加入事實裁斷,減少「無法證實」的指控分類,「以前好多口同鼻拗嘅情況都係變咗不能證實,不能證實對投訴人同埋被投訴嘅警員都唔係好事。」雙方都不滿意。他希望市民覺得監警會可信,警員也覺得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