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之星反對網絡廿三條林一峰責惡法箝制思想

版權之星反對網絡廿三條
林一峰責惡法箝制思想

【本報訊】被網民喻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未有對「惡搞」及二次創作豁免刑責,昨日以「版權之星」身份宣傳尊重版權的林一峰,亦出言反對惡法,認為修例並非單一動作,而是進一步去箝制思想,法例存在的灰色地帶對創作人亦「好危險」。

創作人林一峰認為改歌詞是無傷大雅的二次創作。謝榮耀攝

改歌屬無傷大雅娛樂

音樂創作人林一峰昨日出席「尊重版權」創作活動開幕禮,與其他創作人一同分享原創的心得。有出書及作曲作詞的他,認為版權條例保障了創作人的付出,但對修訂草案卻不敢恭維,「我相信(修例)唔係單一動作,進一步係去箝制思想。」
網絡廿三條通過後,市民隨時因在網上分享或轉載的作品造成版權持有人「輕微經濟損失」而負上刑責,林一峰直指此灰色地帶「好危險」。他表示,不時會改歌,自己的歌亦曾被人惡搞改歌詞,坦言歡迎其他人與他切磋,「由細到大我哋都會改歌詞,相安無事唱得好開心。」林一峰表示,大眾都並非利用這些作品去營商,而是令生活更多樂趣及更實在,屬無傷大雅的娛樂,希望政府不要矯枉過正,「有時越禁,啲嘢只會去得越遠」。
同場的知識產權署署理署長梁家麗則表示,修訂草案並非針對二次創作或惡搞,而即使修訂通過後,刑責的界線跟現時是一樣。她指出,由於版權持有人普遍認為,惡搞作品的市場與原創人的市場不同,因此有否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是法庭作出決定的考慮因素,「例如個作品會唔會對版權持有人造成較多嘅經濟損失?」她又指,完成修訂後,會再就二次創作的版權豁免作研究及諮詢。
「尊重版權」計劃是一個全港校際創作比賽,由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舉辦,中、小學及幼稚園分別會舉行標誌、標語創作及填色比賽,今年5月中開始接受報名,宣揚尊重版權之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