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揭發,有懷疑違規的蠱惑公務員,在紀律處分程序期間,以健康理由申請退職,以求即時獲發退休金福利,同時避過可能喪失退休金的紀律處分。過去數年有數宗相關個案,委員會提醒各部門留意。
申請退職 保退休金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2011年年報提到,一宗迫令某人員退休作為懲罰的紀律個案,該員工在紀律處分程序期間,以健康理由申請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規例》第365條因喪失工作能力而退職,經諮詢公務員事務局意見後,有關部門決定擱置該員工的申請,直至該員工紀律處分程序結束為主。如最終對該人員的紀律個案作免職以外的懲罰,有關部門才恢復處理該員工的申請。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規例》第365條,公務員喪失工作能力而退職,會即時獲發退休金。委員會指出,過去數年有數宗個案在紀律程序期間以健康理由申請退職。根據現行做法,有關部門應諮詢公務員事務局品行紀律事務部意見,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批准退職。
一般而言,若有關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足以免職,而有關人員的病情與其不當行為無因果關係,則紀律行動應獲優先考慮。委員會認為應將這些原則,通知各部門參考。
委員會又批評,有正接受紀律程序的人員,剛滿退休年齡,而所屬部門沒有根據退休金條例賦予權力停發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