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衰咩呀?」「我只不過係將屍歪個身...駁咗上去條人形娛蚣放上網之嘛!」漫畫《創作有罪?!》講述主角因觸犯網絡廿三條而入獄,搞笑荒誕,卻將會成為現實。此書主編、80年代漫畫家甘小文說,一旦惡法通過,轉載或二次創作其作品的市民均面臨刑事起訴風險,本港的言論自由比30年前更加倒退,「即係拉我啲讀者去坐監!」
竭力捍衞自由領土
甘小文80年代於《太公報》連載漫畫,其名句「柑蕉桔李蘿柚」的靈感來自作家簡而清;肥婆四、哨牙珍等漫畫人物來自上官小強的《壽星仔》,其後再被周星馳「三次創作」,搬上大銀幕。甘小文慨嘆,從沒被人投訴侵權,「我以前成日攞人哋嘅相嚟玩,賺稿費㖭,人哋唔會嬲,更加唔會告」。
早前理大學生把蘋果標誌二次創作,融入喬布斯輪廓,引來商機;網民的討論區頭像經常使用改圖或動漫圖片。甘小文質疑,連這些行為也可能觸犯版權條例,必定扼殺創作自由。他揚言,政府一意孤行推惡法,倒不如集體把創作人收監,「唔好選擇性執法呀,全部拉晒我哋!」
著名插畫家兼填詞人小克對網絡廿三條的新修訂感到失望,預期網民改歌或因此成為絕響。他認為當局所指超乎版權人的「輕微經濟損失」含意不清,控方容易鑽空子。以他把陳奕迅的流行曲《一絲不掛》改編為《一支得啩》為例,雖然陳本人非常喜歡,更公開翻唱改編版本,但仍難以計算對原作版權人的經濟損失,「呢首歌可以帶動返個原作,亦有人覺得原作好正經,畀你搞到咁樣唔鍾意。咁點計損失?有咩方程式?」
小克認為,本港創作人必定竭力捍衞自由的領土,除了上街,也會利用創作向當權者還擊,「你激嬲我哋只會有反效果。政府想立法就立囉,咁樣限制創作自由,我哋就作啲新嘢嚟寸你!」《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