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去年10月推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低薪打工仔可申請自去年4月起計的每月600元交通津貼。勞工處昨提醒市民,去年4月的交津將於本月30日截止接受申請。
根據計劃,申請人每次可申領過去6至12個月的津貼。如欲申領由2011年4月起計算共12個月的津貼,須於4月底或之前提交申請。申請表可在勞工處各就業中心、該處總部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民政事務總署各諮詢服務中心,以及社會福利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市民亦可於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下載申請表。勞工處24小時熱線2717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