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向員工多發214萬元薪津

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向員工多發214萬元薪津

【本報訊】審計署揭露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行政混亂,評審局多年來未有按照薪酬指引規定,向一名員工提供超出薪酬上限21%至46%的高薪合約,同時又向該員工多發放超過2年的住所津貼,合共涉款214萬元。評審局稱,會在續約時檢討及調整有關員工薪酬待遇,並追討多發的84萬元津貼。
評審局屬財政獨立的法定機構,未有獲得政府經常性撥款,教育局負責監督。審計署翻查該局人事紀錄,發現一名員工薪金長期超出該局訂立的上限,在06年4月至08年7月期間,薪酬較上限高21%至46%,每月多2.1萬元至37,895元。該員工08年8月升職,月薪仍較上限高出6%,即每月多7,000元。截至去年12月,該員工薪酬已較上限累積多出130萬元。評審局大會及教育局均從未正式批准該高薪合約,審計署建議評審局盡快糾正。
審計署又發現,該員工涉多領25個月的居所津貼,按規定,07年前入職員工可領取居所津貼,最多為期120個月,但若曾於其他公帑資助機構領取同類津貼,年期會被扣減。審計署報告指該員工過去曾於其他機構領取居所津貼,但評審局未有扣減津貼年期,最後多發25個月津貼,涉款84.9萬元。

評審小組涉利益衝突

審計署也審視評審局20項評審工作,發現102名評審小組成員中,四分之一沒有提交利益衝突申報表,個別成員更為課程營辦者的顧問及朋友,有利益衝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