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8歲鞋王鄧劍群昨繼續在高院發功,他自言跟細他27年的前三奶李姿霆熱戀時發生好多性行為,當時愛到「眼盲耳聾」完全信任三奶,三奶形容他像神,答應不會離開他。可是,他仍抱有戒心,自言「啲錢一世都使唔晒」,但以三奶名義購入百多萬元單位安置她時,竟然分30年期還款。逐漸地,他發現三奶是一名大話精。記者:陳佩明 陸羽平 羅日昇
前日庭上爆出曾安排二奶和三奶秘密參加兒子婚宴的鄧劍群,昨又在庭外自爆:「一直以來唔想老婆知我有情人、女朋友。」並補充:「老婆係生死之交,我幫佢捱一刀,佢幫我捱一刀,兩個人無計嘅,晚晚我都返屋企食飯。」至於大婆是否知情,鄧笑嘻嘻說:「邊有(二奶、三奶)吖,嗰啲係女朋友自己安嘅名。」
三奶曾稱鞋王像神打救她
他一直小心包養女人,故03年斥資購入港灣豪庭的單位,選擇讓李做登記業主,而非使用名下公司,是為免留下蛛絲馬迹,給身為公司董事的兒子Alex悉破。
他供稱,03年和李姿霆情到濃時達成買樓共識。「我幾十歲,同一個後生女一齊,我好願意將佢個名加入去,畀佢一半,但如果佢搵第二個男人,佢應該退番畀我!」
鄧引述李當時向他表明不會離開他:「我過去有咁悲慘的經歷,我點會離開你。」鄧則說:「一個男一個女喺一齊,特別係agegap(年齡差距)咁大,我買間屋落你個名,你搵到第二個男人走咗去,咁我點?」李回應:「我唔會走,喺我最慘嘅時候,你好似God咁saveme。」
話雖如此,當鄧知道李懷孕,未婚的李不願意大着肚在舊居出入,要求鄧買層「樓仔」,鄧對此口中說無所謂,但暗裏另有打算:「買樓唔係好多錢,我對佢有戒心,安排30年期還款(最長的銀行按揭年期)。」鄧指戒心來自李的複雜家庭背景:「佢爸爸因販毒坐監,爸爸同細佬破產,佢自己亦冇嘢做。」
按婦科醫生記錄,李於03年4月往診所,驗尿發現懷孕,翌月卻不幸小產曾入住養和醫院,出院當日鄧現身陪伴兼支付費用。
指三奶「唔止一次講大話」
鄧昨堅稱早於02年12月已知李懷孕,反指李就懷孕一事說謊:「佢唔止一次講大話。」究竟李當時是否確實懷孕,鄧沒有正面回答,只強調:「我哋相識時,我確實好鍾意佢,蒙蔽咗……點解要留意佢個肚?我唔係第一次有女人同我生仔……當時的確好鍾意被告,好多嘢冇考慮得咁清楚……當時信佢講嘅嘢。」
鄧在第二份供詞中強調,李是大話精、不可信。至於由最初的信任變成不信任,鄧在庭上解釋:「係超過六年幾內陸續發生嘅,蜜月期嗰幾個月,我眼盲盲地,耳係聾,其他人對我講點樣有懷疑,但鍾意一個人唔會考究咁多嘢。」
對於跟李姿霆相戀七年內,送給她總值逾310萬元的珠寶手錶、清水灣鄉村俱樂部會籍,及另外提供至少420萬元金錢,鄧劍群直言沒有打算討回珠寶手錶。
他還記得於09年1月對李發放最後一次生活費,當時更額外增撥五萬元予李以過農曆新年。鄧形容多年來「每次畀錢出嚟係有誘因,我唔係銀行提款機,你㩒幾多,我畀幾多」。
案件編號:HCA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