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車司機知悉與他曾稱兄道弟的小學同學捲入謀殺案,拉線安排正在「着草」的舊同學與調查案件的警員及律師行師爺見面,幫手分析形勢,三人事後疑向對方索取1.3萬元律師費及茶錢,其中師爺之後接手處理該宗謀殺案,更涉嫌在收取律師費過程中落格4,000元。案件昨日開審。
記者:黃幗慧
案發時在張陳鍾律師行任職法律行政員(俗稱師爺)的被告黎玉良(55歲),否認串謀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欺詐罪。已認罪候判的司機關國良(31歲)昨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講述如何幫年少時稱兄道弟的小學同學莫宇全及其胞弟莫宇榮拉線及收茶錢的過程。
收律師費疑落格四千
關稱,07年與早年認識的警員王榮佳重遇,言談間得悉王正調查一宗發生在06年6月的粉嶺謀殺案,其中一名潛逃涉嫌謀殺犯,竟是莫宇全。關後來與莫父聯絡上,得悉莫兩兄弟正潛逃內地。關應莫父要求,安排莫父與王見面,王向莫父交代謀殺案的調查進度,稱若要幫助莫氏兄弟,最好聘用與王相熟的律師,因可「裏應外合,教佢(兄弟)點畀口供」。
同年9月8日,在關陪同下,莫氏兄弟與父母、王及被告等人相約在深圳見面,其間,王與被告透露謀殺案的凶器沒有留下DNA及指紋、涉案同黨不會出庭頂證,暗示證據薄弱,兄弟二人應返港自首。
事後,莫父按事前協定,將1.3萬元律師費交予關,關即時在枱底將現鈔傳給王。關昨解釋,當中4,000元是被告的律師費,餘下9,000元是關、王以被告三人的「茶錢」。
莫氏兄弟在同月13日回港被捕,被告接手處理二人的謀殺案。其間,被告向莫父索取2.2萬元律師探訪費,叫莫父將款項存入他的私人戶口。事後律師行稱只就案件收過1.8萬元律師費。莫氏兄弟經審訊後,08年分別因謀殺及誤殺罪,被判囚終身及10年監禁,而王現仍在潛逃。
案件編號:DCCC13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