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無限上網」機主不知情下被限速,怨聲載道,政府今年2月實施公平使用政策新指引,遏止電訊商推出含糊條款的「無限上網」計劃。但有舊客戶投訴,電訊商暗中單方面改條款,擅自取消「無限上網」服務。
個案一 儲值卡後加公平使用量
數碼通年初推出iPhone4S儲值卡組合,iPhone4S(16GB)手機連一張附儲值額600元之儲值卡售5,588元。羅先生購買後指,儲值卡內列明除備話音通話功能外,也可使用數據服務,月費38元,包每月首80MB本地數據用量,其後每MB2元,每月上限收費298元。他於2月中使用儲值卡上網,翌日突告失效,數碼通職員稱配合公平使用政策新指引,已刪除每月上限298元條款,「數碼通話唔可以再無限上網,我冇收過通知,咁改條款好唔合理」。數碼通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本報。羅先生則表示,經本報轉介後,數碼通已恢復每月上限298元條款,雖可「無限上網」,但同時在網站公佈加入新條款:「達到每月公平使用量5GB……,所獲分配的網絡資源將被調低」。
個案二 「同用5GB計劃冇分別」
高小姐年初申請one2free流動數據上網服務,店員推介月費298元無限上網計劃與198元5GB限量計劃,她選了前者,簽約兩年。她指使用服務首月上網速度正常,惟2月中起速度大減,one2free職員稱配合公平使用政策新指引,每月用逾5GB後將不能優先用網絡。她不滿說:「當初我揀無限上網計劃,都係因為唔想被限速,家同用5GB計劃冇分別。」one2free否認曾向高小姐施加限速,又稱她帶同電腦裝置到門市檢查後,上網速度已改善。高小姐則稱,經本報轉介投訴後,上網速度回復正常,其後用量因未逾5GB,暫未知會否再被限速。
話你知
事先通知須單方面改約
通訊事務管理局表示,新指引於2月13日起實施,電訊商於該日及之後簽訂或續訂的合約,均受新指引規限,包括以「無限」名稱推廣的數據服務計劃,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公平使用政策。
就電訊商可否單方面向舊客施加限速或不能優先使用網絡,通訊局稱須視乎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如合約已賦予電訊商可單方面更改限制條款,電訊商應在更改前不少於30天通知受影響客戶;而更改生效前,也容許客戶不多於15天的通知期可終止合約,而毋須承擔因終止合約帶來任何收費。
該局指如客戶認為電訊商違反指引或有誤導性銷售,可作出投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29616333
社會服務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