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獅子山隧道上月8日凌晨發生三級火警,消防處副消防總長張溢昌昨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稱,如車輛在管道內發生火警,每條管道兩邊的11組水簾裝置會開啟擋住濃煙,防止濃煙蔓延,但今次起火位置在行車管道下的輸水管道,如當時開啟水簾,可能反令濃煙困於輸水管道區域,不利內裏的救援人員工作,故當時無啟動水簾系統。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昨強調,意外相當罕見,一般只在封閉管道維修時才會發生。水務署指火警後三條地下水管各有不同程度損毀,初步估計修復水管內的保護層約需60個工作天,修復水管外的保護層則需110個工作天。運輸署稱,今年內會完成獅隧的通風系統更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