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鄰居非禮 警妻判囚獲准保釋 等候上訴

屈鄰居非禮 警妻判囚
獲准保釋 等候上訴

【本報訊】警員妻與同是警員的鄰居素有積怨,二人在警察宿舍旁狹路相逢,女的先來挑釁,以粗口問候,鄰居不忿被辱,以手機反拍女方。女方事後竟報復,報警誣告遭鄰居非禮,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虛報有人犯案罪成。裁判官斥被告的作為令無辜的警員鄰居感到莫大焦慮,罪行嚴重,重判她監禁4個月。
記者:黃幗慧

被告周凱殷(32歲)聞判後一臉憂愁,但表現冷靜。辯方稱,被告育有8歲兒子,由於任職警員的丈夫要工作,故兒子靠被告照顧,懇求法官輕判。暫委裁判官李志豪准被告以3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先用粗口罵事主

被告聲稱案發當天遇見事主、即高級警員蔡耀榮,遭蔡用手推其胸部一下後,二人再起爭執。被告之後致電報警,但只提及爭執一事,卻沒有講及被非禮。裁判官指被告的做法不合理,並不可信,裁定她罪成。裁判官稱,非禮的指控容易虛構,卻難以否定,認為蔡遭誣告,為蔡帶來莫大焦慮,又指被告與蔡有過節,被告用報復心態犯案,加重案件的嚴重性,必須嚴懲。
被告原被控一項誤導警員罪,控罪昨改為虛報有人犯法。案發於去年11月4日,蔡離開青衣翠怡商場途中,遇見被告與兒子同行,二人擦身而過。被告用粗口鬧蔡,蔡不忿被罵,跟隨被告入商場,用手機拍攝被告。被告走近蔡,稱會報警,之後二人各自離開。同晚,蔡因涉嫌非禮被邀協助調查。
閉路電視拍得被告與蔡相遇,但沒有拍得非禮經過。被告辯稱,案發時看見一個貌似蔡的人「口噏噏,但聽唔到佢講乜」。那人走近她,突然向她胸襲,令她感到愕然和驚慌,但卻沒留意那人樣貌。她堅稱並非故意誣告蔡非禮。
案件編號:TWCC364/12

被誣告非禮的蔡耀榮早前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