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被毆六次 新移民想離婚義工助家暴婦脫魔爪

五年被毆六次 新移民想離婚
義工助家暴婦脫魔爪

【本報訊】本港每年有逾4,000宗虐偶和虐兒個案,無論成人或兒童,身心俱創,要重過新生,舉步維艱。有家暴受害人遭丈夫毒打多年,前路陷入困窘,幸獲社區支援,提供法律諮詢和情緒輔導服務;又有義工陪伴在旁,終擺脫丈夫魔爪,在人生路上重新出發。記者:王家文

社會福利署去年接獲3,174宗新呈報的虐待配偶或同居情侶個案,阿貞(化名)是其中一人。「打得好犀利,仲話要殺死我」。她還記得去年9月遭丈夫毒打的痛苦,頭和身體多處被打傷,最後報警才救回一命。她雖獲安排入住庇護中心,但前路茫茫,「我想搵法援搞離婚,但乜都唔識」,說不上兩句她已掩臉淚流。

模擬法庭講解程序

阿貞來港未夠七年,丈夫好賭酗酒,新婚半年便動手打她,五年間打了她五、六次,「畀佢打完成日身體唔好,經常頭痛,精神又差」。半年前險遭丈夫打死,社署轉介她到「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她記得當時有社工輕拍她肩膀,感覺很溫暖,「當佢親人咁,乜都傾訴」。後來她獲協助申請離婚和搬屋,重過新生活。
保良局翠林中心是首間機構推行支援計劃,每年獲社署撥款500萬元,自前年6月推行至今有950名家暴受害人及其家人被轉介接受服務,其中六人是男性,近七成個案涉虐偶,逾半人是尋求司法支援。中心組織了150名義工協助受害人找學校及照顧幼兒等,甚至利用模擬法庭模型講解離婚或管養權等聆訊程序,減輕其心理負擔。
傅女士當了九個月義工,曾陪伴兒童證人上法庭作視像作供,也協助過家暴受害人租屋、覆診,她說受害人最需要別人扶持,「陪伴好緊要」。中心主任謝美珠說,不少家暴受害人遭拳打腳踢,甚至被施暴者拿刀威脅,或精神虐待。接獲轉介個案後,會跟受害人作評估了解所需。一般支援期為六個月,計劃將於2013年9月檢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