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任職電腦公司,去年底委託順豐速運由新加坡速遞一盒電腦零件返港。付運前她致電順豐熱線查詢運費,貨物重65公斤,職員報價約4,000元,其公司批核後遂通知順豐取貨。惟貨件送抵時,送遞員卻收取逾8,500元!
她向順豐追問,職員才說貨件體積大(120cm×100cm×90cm),按體積重量以180公斤計算,故收費較高。林小姐不滿:「順豐之前冇講過有唔同收費,送到返嚟先至講,好似迫我哋一定要畀錢。」
順豐速運(香港)有限公司解釋,收費是按市場慣例及航空貨件標準計算,計算收費有兩種方法,第一種為貨件的總重量、第二種為體積重量(長cm×闊cm×高cm÷6,000),最終收費以較高者為準,詳情可參閱運單背頁條款及該公司網頁。由於李小姐公司為月結付款客戶,長期有使用該公司服務,相關條款可於運單上查閱;考慮個案情況已酌情處理。李小姐事後向本報表示,最後接納該公司提出收取運費5,000元解決方案。
檔案編號: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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