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在2月揭發和黃代表向港商項頁訛稱「若辦不成按揭可取消合約」,促使他簽約買下價值3,600萬元人民幣(近4,400萬港元)的上海四季雅苑別墅,但後來和黃反口,不但扣起港商支付的兩成首期,更入稟索取全數一成作違約金。
簽不公平協議
項的友人向記者指出,報道刊登後和黃態度突然軟化,肯不索償兼退還首期,但要項簽下「不公平協議」同意和黃從沒有誤導他,更下令不准他再向傳媒談及此事,使他感到不忿。
該友人指出,項由於之前已有物業,故辦理按揭失敗,銷售代表其後游說他將物業轉至胞姊名下,由她申請按揭,故現時被追討的是其胞姊。為免牽連無辜,他只好同意和解,並已成功討回全數款項。
一名協助港人在內地買樓的地產代理則表示,和黃的和解做法在行內十分常見,這樣做是希望用錢令苦主收口,事主若選擇和解及簽下不公平協議,就不能再「唱衰」發展商,而發展商更可藉此反指揭發其惡行的傳媒誹謗。《蘋果》記者